北京东方快顺加油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公示说明
北京东方快顺加油站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位于北京市密云区不老屯镇燕落村。
2020年7月,北京东方快顺加油站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成立验收工作组,并委托北京奥达清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根据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北京奥达清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环评批复落实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本项目2019年8月、10月、12月以及2020年4月、5月,由具备相应监测资质的北京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监测加油站的油气回收装置;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测加油站的餐饮废气、加油机内和人井内油气泄漏;北京奥达清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监测加油站的无组织废气、噪声、地下水。依据现场监测结果,编制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1、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687m2,总建筑面积564m2,罩棚建筑面积430m2。建设共设4个单层卧式储油罐,其中柴油储罐1个,汽油储罐3个(备用1个),单个罐容均为30m3,4台潜油泵加油机(备用1台),8把加油枪(备用2把),同时设置汽油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2、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所有设施运行良好,符合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一)水
污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72m3/a,生活污水排入污水收集池,定期由北京市密云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统一清运处理。
地下水:本项目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加油站地下水符合。《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环办水体函〔2017〕323号中的控制要求。
(二)废气
油气回收系统:本项目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液阻、气液比检测结果均符合《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208-2019)中的相关限值标准。
加油机内、人井内油气泄漏浓度:本项目加油机内、人井内油气泄漏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208-2019)中的相关限值标准。
本项目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单位周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餐饮废气:本项目油烟排放废气中油烟、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废气的排放浓度均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东侧、西侧、北侧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南侧厂界噪声符合4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本项目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普通生活垃圾定期由北京市密云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统一清运处置。
3、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依据验收监测结果,北京东方快顺加油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水质、废气、噪声、地下水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均能满足相应的验收执行标准;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
4、验收结论
根据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定。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公示日期:2020-07-23
北京东方快顺加油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公示说明
北京东方快顺加油站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位于北京市密云区不老屯镇燕落村。
2020年7月,北京东方快顺加油站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成立验收工作组,并委托北京奥达清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根据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北京奥达清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环评批复落实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本项目2019年8月、10月、12月以及2020年4月、5月,由具备相应监测资质的北京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监测加油站的油气回收装置;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测加油站的餐饮废气、加油机内和人井内油气泄漏;北京奥达清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监测加油站的无组织废气、噪声、地下水。依据现场监测结果,编制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1、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687m2,总建筑面积564m2,罩棚建筑面积430m2。建设共设4个单层卧式储油罐,其中柴油储罐1个,汽油储罐3个(备用1个),单个罐容均为30m3,4台潜油泵加油机(备用1台),8把加油枪(备用2把),同时设置汽油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2、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所有设施运行良好,符合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一)水
污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72m3/a,生活污水排入污水收集池,定期由北京市密云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统一清运处理。
地下水:本项目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加油站地下水符合。《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环办水体函〔2017〕323号中的控制要求。
(二)废气
油气回收系统:本项目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液阻、气液比检测结果均符合《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208-2019)中的相关限值标准。
加油机内、人井内油气泄漏浓度:本项目加油机内、人井内油气泄漏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208-2019)中的相关限值标准。
本项目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单位周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餐饮废气:本项目油烟排放废气中油烟、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废气的排放浓度均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东侧、西侧、北侧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南侧厂界噪声符合4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本项目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普通生活垃圾定期由北京市密云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统一清运处置。
3、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依据验收监测结果,北京东方快顺加油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水质、废气、噪声、地下水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均能满足相应的验收执行标准;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
4、验收结论
根据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定。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公示日期:2020-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