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 奥达清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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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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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迁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说明
一、项目概况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以下简称“北京天坛医院”)始建于1956年8月23日,是一所以神经外科为先导,以神经科学集群为特色,集医、教、研、防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为了响应国家“非首都功能疏解”战略部署,配合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布局,助力北京“中轴线”申遗工作,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政府资金实施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迁建工程。
该项目于2011年12月由北京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迁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同年12月13日 取得“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迁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京环审[2011]551号)。项目于2013年12月开工建设,2018年10月6日试运行。
北京天坛医院新院是建国以来北京市第一家整体搬迁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项目位于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9号,总占地面积1815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52294平方米,划分为医疗、行政科研与国际部、教学三大功能区域。医院共设有临床科室67个,医技科室8个,编制床位1650张,在职职工3210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年10月1日施行)682号令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第9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的要求,受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委托,北京奥达清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3月对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源现状和各类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勘查,并收集了相关技术资料,2020年5月-6月对该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等要素进行了监测,监测期间,该项目主体工程和各项设施运行正常,符合验收监测工况条件要求。依据现场监测结果,编制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二、工程变动情况
1、为保证医疗功能的安全运行,根据实际使用需要,由原环评设计的3台柴油发电机,共4800kw,变更为9台柴油发电机,共7370kw;
2、根据2015年5月11日市政府建筑协调专题会会议要求,后经协调,项目于C区增设一处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40m3/d;
3、建筑由环评中的安装隔声窗均采用隔声幕墙,进行隔声。
   以上变更均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要求。
(一)废水
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废水和医疗废水。项目A、B、C区各建有1个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分别为:1500m3/h、600m3/h、240m3/h。废水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放到槐房污水处理厂。
1、生活废水
该项目生活污水包括食堂餐饮废水、办公人员及学生宿舍日常盥洗废水。分别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各区污水处理站。
2、医疗废水
(1)普通医疗废水
普通医疗废水主要来自病房楼病人、陪护人员、医护人员的盥洗、淋浴、冲厕、餐具及水果洗涤等废水,废水直接排入各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2)感染科废水
本项目设有感染科,感染科设置在A区感染楼内,感染科主要对疑似传染病人进行筛查诊断。感染科废水加二氧化氯消毒,经化粪池排入A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3)检验科室废水
检验科室使用的废液有单独的处理设施,由立式自动压力蒸汽灭菌器经过高压处理,作为医疗废物交由北京金州安洁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检验科产生废水属于普通医疗废水,排入A地块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4)实验室废水
实验室中产生的废试剂均置于废液缸中,作为危险废物处理由北京金隅红树林有限公司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废水只是实验室中对试管、仪器等的冲洗废水,属于普通医疗废水,排入A地块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5)口腔科废水
项目设有口腔科,口腔科现不再使用含汞材料,没有单独的废水处理设施,产生废水属于普通医疗废水,排入A地块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二)废气
1、实验室废气
实验室废气主要为A区A2楼检验科、A5楼病理科、A9楼实验室及B区科研楼产生的废气。其中A区A2楼检验科、A5楼病理科、A9楼实验室所产生废气通过生物安全柜自带高效过滤器对废气进行处理,分别由50米、22米、21米高排气筒排放,B区科研楼产生的废气通过生物安全柜自带高效过滤器处理后经活性炭净化设施处理,由50米高排气筒排放。
2、动物实验废气
本项目动物实验室所饲养的动物均为SPF动物,动物房及动物实验室设置单独的换风系统,相关实验区域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由活性炭净化设施处理后由50米高排气筒排放。
3、锅炉废气
本项目采暖由市政提供,锅炉只在采暖季前后供热,平时主要为手术提供消毒蒸汽,锅炉均安装了低氮燃烧器,废气由3台型号为WNS6-1.25-Y.Q的锅炉产生并由52米高排气筒排放。
4、油烟废气
本项目设有国际部职工食堂、住院部营养食堂和职工食堂,分别位于B2楼、A3楼和A8楼,其产生的油烟废气由15台静电式复合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排放,排气筒高度分别为50米、54米和21米。
5、地下车库废气
本项目地下车库有两个区域,B区采取自然通风的方式由进、出口及窗井排出。A区采取风机定时开启的方式排放废气,废气由窗井排出。
6、柴油发电机废气
本项目共设置5个柴油发电机房,9台柴油发电机,分别为A区2#总配柴油发电机房(1台)、住院3部柴油发电机房(2台)、住院2部柴油发电机房(2台)、门诊1部柴油发电机房(1台)、B区柴油发电机房(1台)、住院1部人柴油发电机房(2台)。柴发机房排气筒除B区柴发机房由楼顶排放外,其余均由A区楼体外窗井排出。根据各型号柴油发电机的质量证明书及合格证,项目建设的柴油发电机为合格产品。
7、污水站废气
本项目建有3座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分别位于院内A区、B区和C区,污水站在运营过程中部分工艺流程会产生少量恶臭气体,本项目污水站设换气设备通过SYS-CC-1型除臭装置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设备噪声源主要是地下停车场风机系统噪声、水泵设备、锅炉房设备噪声、冷却塔噪声等,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医疗垃圾、SPF动物房动物尸体、粪便、废化学试剂及包装、生活垃圾、无害化包装材料、餐厨垃圾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等。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北京奥达清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迁建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主体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符合验收监测要求。结论如下:
(一)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A、B、C区污水处理站总排口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浓度符合批复执行的《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的限值要求,同时满足现行的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表2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气
1、项目各实验室废气中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批复执行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11/501-2007)的限值要求,同时符合现行的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11/501-2017)表3 “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Ⅱ时段浓度限值要求及与排气筒对应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限值要求。
2、动物实验室废气中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批复执行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11/501-2007)的限值要求,同时符合现行的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11/501-2017)表3 “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Ⅱ时段浓度限值要求及与排气筒对应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限值要求。其中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限值要求。
3、锅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批复执行的北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07)中限值要求,同时满足现行的北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中限值要求。
4、油烟废气中油烟排放浓度符合批复执行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限值要求,同时颗粒物、油烟、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现行的北京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5、地下车库废气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和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批复的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标准要求,同时也满足现行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的限值要求。
6、项目A区、B区和C区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中硫化氢、氯气、氨、甲烷以及臭气浓度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临樊羊路(原郭公庄路)、南四环一侧昼间、夜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余厂界噪声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北京天坛医院委托3家单位对医院各部门的医疗废物(包括SPF动物房动物尸体)进行收集并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北京金州安洁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进行运输处理。危险废物废化学品试剂、含汞废物等委托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理;栅渣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将由北京蓝源恒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清掏处理,最终交由北京生态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化粪池委托北京富立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清淘处置。普通生活垃圾和无害包装物委托北京富立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清运处置。厨余垃圾委托北京京环绿丰环境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清运处置。项目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建设了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场,用于各种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依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在采取相应措施后,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排放均能满足相关标准,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公示日期: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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